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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9-01-18 18:07:14   地区:海南   浏览:0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占总分 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常识、公共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卷面满分 100 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考试的考生, 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成绩将公布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和考生微信群。

  2、面试(占总分 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为 1:2(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确定。面试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 若出现同分数者,中共党员或有一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其余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入围人员中,出现排名末位两人或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且超过计划录用人数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笔试和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 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不在其它途径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月3500元,含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经费列入东方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年一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5535488(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d7f9b09bdc772d2358bd38b476446e47.xls (14.00 KB)
  
2、《招聘人员报名表》
  e87e1229cc5491ab389e74083aff042e.doc (32.50 KB)

  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