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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2019-01-17 21:27: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考核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与考察引进程序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两份,作为参加“用人单位和人才双向选择会”(以下简称“双选会”,通过举办“双选会”,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相互选择的平台,达到供需对接的目的)的凭证。

  (二)建立人才引进备选库。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学历、职称和所学专业进行分类,建立人才引进备选库。

  (三)征集需求。根据人才引进备选库人员情况,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盟编办,向盟直单位和旗县市(区)征集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学历、专业、人数)。盟直单位原则上在核定编制空编范围内申报需求计划,旗县市(区)在本地区事业空编范围内申报需求计划,如旗县市(区)、盟直单位没有事业空编的,也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过渡性岗位,按同工同筹、先引进后入编的方式,申报需求计划。

  (四)公布岗位。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全盟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并提交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人才引进需求岗位。

  (五)举办“双选会”。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原件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参加“双选会”,并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4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六)组织考核。考核评委由7人或9人组成,其中:引进单位评委人数不超过评委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他评委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工作执行回避制度,同时接受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由考核实施部门负责通知。

  (七)公布空缺岗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双选会”阶段无人报名的岗位和考核形成的空缺岗位,由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未进入拟引进人选名单的人员,可继续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八)申报人选。盟直主管部门或旗县市(区)按照岗位比例1:1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向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人才引进申请、拟引进人才资质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拟引进人才现实表现情况征求意见表、人事档案等材料。

  (九)确定人选。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拟引进人选,经体检、公示后,由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正式引进人选名单,报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其他事宜

  (一)如出现不可预知或其他特殊情况,由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本次人才引进对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请予以关注。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八、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试行)》(锡署发〔2018〕178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九、咨询电话

  公告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79—8275587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79—8235702  

附件:第一至七类人才引进范围及年龄条件.docx
  054ebfff0d798bb5da828e5bc05ec422.docx (15.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