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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枣庄市峄城区教育系统招聘200名合同制教师简章
2019-01-14 22:46:54   地区:山东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的,可以从中择优聘任。原学校没有岗位,可选择到其他有岗位的学校应聘。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二次聘任无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每月 2000 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 1000 元,按绩效考核结果,期末一次性发放,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工资和“五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 号)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

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 24 小

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

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6029(教育局政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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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枣庄市峄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职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