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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9-01-06 22:50:25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考核和资格复核

  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公示前,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一组别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网站、相城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其中,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在职在编教师应聘成功后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详见学校网站苏州高铁新城骨干教师奖励政策)。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1045、85182252。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738802,0512-85182102。

2019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sxc.xlsx
  bb8dbbe3b0b14f107ebe0781b31468f4.xlsx (9.21 KB)

  2019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详见:http://szdxsyxx.xcjyxx.com/)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