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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灵石县2018年公开招聘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12-30 09:30:43   地区:山西   浏览:0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①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②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现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③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④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计分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灵石县人民医院和灵石县中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灵石县人民医院和灵石县中医院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基础技能、基础知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可同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前,公示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不参加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由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由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另行公告,面试成绩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

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若考试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全部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另外组织一场面试,此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时间(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将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交灵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进一步复核,复核无误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和方式按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