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察
选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由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选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待遇
通过公开选聘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我县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六、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18806。
附件:⒈2018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⒉2018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2018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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