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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8-12-15 11:01:33   地区:江苏   浏览:0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七)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燕尾港镇卫生院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

(二)笔试

1.笔试范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到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楼大厅(灌云县伊山镇西环北路1号)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专业问答和技能测试,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 专业问答成绩×20%+技能测试×80%,问答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专业问答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