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双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996-2012756
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0996-20233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6-2610256
监督举报电话:0996-2043504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附件
1、《2018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试行)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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