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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百色市森林公安局招聘24人公告
2018-12-14 14:28:37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八)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从财政经费中开支,聘用期间年度工资及绩效奖金总额为3万元,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年度绩效奖金为每人每月500元,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百色市森林公安局政工科(0776-2828935)

监督单位:

百色市森林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0776-2872828)

附件1:百色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3: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