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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吉林省延边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28人公告
2018-11-26 21:36:50   地区:吉林   浏览:0

9. 在我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招才引智工程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岗位分为无专业条件岗位(以下简称A类岗位),设置专业条件岗位(以下简称B类岗位)及强师强医专项计划岗位(以下简称C类岗位)。招聘采用校园招聘与集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校园招聘仅针对C类岗位并先行启动,结束后开展集中招聘。

(一)校园招聘

1. 招聘对象

符合此公告中规定报名条件及相应C类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

2. 招聘时间及地点

①教育类岗位

招聘时间:12月1日至12月8日。

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全国高校2019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延边大学。(具体日程详见附件6)

②卫生类岗位

招聘时间:12月3日至12月8日。

招聘地点: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延边大学。(具体日程详见附件6)

3. 选拔方式

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审核,基本素质分析、专业素养评定、考察择优确定等环节(与集中招聘相关环节一致)确定拟聘用人选。与拟聘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拟聘用人选的体检、审档、公示等环节与集中招聘拟聘用人选一同进行。

(二)集中招聘

集中招聘针对A类岗位,B类岗位及C类岗位(校园招聘结束后空缺岗位)。

1. 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2月28日

报名网站:延边人才工作网(http://www.ybrcgz.com/)

集中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同时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同一县(市)A类、B类、C类岗位中的一类、两类或三类岗位(每个类别仅限1个岗位)。报名时,需选择是否服从岗位分配(报考A类岗位的)及岗位调剂。

A类岗位的分配,由县(市)在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根据引进人选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民族、性别等情况及岗位需求实际,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统筹分配(招聘单位详见附件2)。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服从岗位分配但引进后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能力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代码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查询,无相应专业代码的考生请填写000000)。

考生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提交的材料。考生需将身份证、党员证明、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学位证书、本科期间校级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全部出入境记录页、在校期间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报名县(市)电子邮箱,报考州直岗位的考生发送至延边州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

②需邮寄的材料。考生须将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应届毕业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可在延边人才工作网下载)、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档案全部复印后邮寄到报名县(市)人才办,报考州直岗位的考生发送至延边州人才办(详见附件5)。

网上报名截止前,未将《诚信承诺书》《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或档案复印件邮寄到延边州人才办或相关县(市)人才办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2. 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