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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才引进28人公告
2018-11-15 18:22:15   地区:四川   浏览:0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直接考核招聘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直接考核招聘资格。

(四)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

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审查等过程必须纪检人员在场参与。

(四)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23622

监督电话:0830-3104484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教育系统正式入编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且违约金不低于6000元/年;卫计系统正式入编的直接考核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六年(含试用期),且违约金不低于6000元/年。

(三)考试信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人事招考”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www.jiangyang.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1.江阳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表 

附件2.江阳区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