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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辅警岗位招聘144人公告
2018-11-13 11:36:29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016年10月31日以后退伍的退役士兵报考的,可以申请免考体能(视为体能测评合格)。报考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报考其他警务辅助人员职位(非留置对象看护岗位)的人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活动。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7日前在贺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行。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将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不计分数,结论只有合格和不合格,有3名以上考官结论为合格则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2018年12月中旬前,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www.hzsga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