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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泸江市合江镇社区招聘15人公告
2018-11-13 11:37:49   地区:四川   浏览:0

2、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选岗,若不愿选岗的,视为自愿放弃,根据工作需要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待遇

候补人员候补期不享受相关待遇,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参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十、本简章由合江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电话:何文杰(5269543、15282464716)

监督电话:0830-526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