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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招聘22人公告
2018-11-13 11:40:37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5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上岗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28-60183857),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28-60183786;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028-83430600;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0834-8622698。

附件1.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成都铁路运输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