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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晋江市公立学校教师招聘125人公告(赴省外高校)
2018-11-13 11:45:51   地区:福建   浏览:0

4.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1)北京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19日下午14:30。

(2)华东师范大学笔试时间: 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30。

(3)华中师范大学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笔试地点:报名时通知。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类同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时间90分钟。

(二)面试

1.北京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华东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华中师范大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根据各岗位类别拟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的面试考场平均分。

面试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话题表述,由报考人员根据规定话题进行表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第二部分为问题回答,由报考人员回答1个指定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其中,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福建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其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各招聘岗位拟签约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场公布。

(二)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成绩不低于75分的,方可确定为拟签约对象。

(三)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招聘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对象为签约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晋江市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上另行发布通告。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