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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24人公告
2018-11-02 16:27:30   地区:四川   浏览:0

(1)报考勤务辅警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报考文职辅警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gaj.panzhihua.gov.cn)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报考勤务辅警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报考文职辅警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能达标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附加分值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曾有立功受奖情况的,根据立功受奖等次及授奖单位级别在总成绩后加1-3分。

2.有写作、计算机应用、财会、英语六级以上、文体、普通话主持讲解、大客(货)车驾驶技能、摩托车驾驶技能及其他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特长的应聘者,凭相关刊发作品、等级评定书、获奖证书或驾驶证,视等级及颁证单位级别可在总成绩后加1-3分。

3.第1、第2加分项可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gaj.panzhihua.gov.cn)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辅警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