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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红河州蒙自自治区招聘2人公告
2018-10-18 21:06:22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由招聘单位根据评审、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河州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经公示无异议,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为三年,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由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空缺出的名额,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八、待遇

党群工作者的工资标准参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级主办执行。聘期中,所聘用人员不得在聘用单位之外兼任其他职务、任务并领取报酬。因个人原因自动辞职,辞职当年在岗时间不足6个月的,不计发当年绩效工资,超过6个月的,按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当年绩效工资。

九、相关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体检或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十、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中段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5室。联系电话:0873—3732907。

附件:

1.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报名表 

2.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