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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长春市公安机关招聘38人公告
2018-10-10 22:45:19   地区:吉林   浏览:0

(二)、招聘考试

1、笔试。申论写作,满分100分。

加分项目:个人获得省(军)级以上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三名的,分别加8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分别加6分。获得地市(师旅)级散打、拳击、武术、柔道、跆拳道(军事)比赛名次前三名的,分别加6分;第四至第六名的,分别加4分。因军事(警务)技能成绩突出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8、6、4分。以上同一事项均不重复加分。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加4分。以上累计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2分。

根据成绩之和(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加分项目分值),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面试。如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举止仪表。满分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具有优先聘用情形的参加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品德、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等情况,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关系。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

3、被聘用合同制辅警月工资2000元,由县财政统一拨款,缴纳三险。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辉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考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nanx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435-8235997。

附件下载:

《辉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公益性岗位辅警政审表》

《合同制辅警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