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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城市非公党建工作招聘135人公告
2018-10-03 22:33:40   地区:福建   浏览:0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各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及各单位网站公示7个自然天。

(二)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2017年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考工作中擅自放弃面试及之后环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党务工作经历,是指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社区等单位从事过具体党务工作的经历。

(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现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如具有党务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从事党务工作时所在党组织上一级党委或党工委组织部门(不含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委)出具的证明。

(四)厦门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聘用期间,由聘用单位缴交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厦人社〔2017〕370号文规定办理。

(五)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考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2.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七)以上取得相关户籍、党务工作经历等,所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8年10月15日。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红色驿站”厦门非公党建网及各单位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并关注“厦门非公党建”微信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考公告由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中共厦门市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委、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中共厦门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2018年度招考厦门城市党建工作指导员咨询电话及相关网站

市委组织部非公办:0592-2893893

思明区:0592-2667258、2668966(http://www.sim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