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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阿坝州事业单位招聘21人公告
2018-10-03 22:40:34   地区:四川   浏览:0

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

所有加分,由应聘人员在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将加分证明材料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

七、优先聘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外,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卫生类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参照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核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卫生类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核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37-282577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县、乡(镇)属事业单位的,须在招聘县工作满5年方可交流。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25770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brsj.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派遣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12333

0837-282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