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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行政审批局招聘54人
2018-09-26 18:36:13   地区:吉林   浏览:0

八、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公示期届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的人员。

九、合同签订和薪资待遇

确定的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大安市行政审批局工作,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调剂使用。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待遇为3000元/月(含相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予以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最终正式被聘用后若自动离职必须提前60天提出书面申请。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二)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招聘全程使用《准考证》,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生在报名时应加入指定的微信群或QQ群,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受有关的通知。因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报考前咨询电话0436-5215005,受理时间2018年9月25日—10月10日每天8:30—17:00(节假日休息)。

(八)本公告公示范围: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和吉林人才网(www.jlr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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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