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8沧州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345人公告
2018-08-21 12:58:12   地区:河北   浏览:0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分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在沧州市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查询。

(二)统一招聘的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公告“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之规定,报考的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且注明现仍在教师岗位),同时提供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工资发放原始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②非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单位招聘的考试

单位招聘的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详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统一招聘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统一招聘的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单位招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指导。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统一招聘的由市教育局或用人单位负责。单位招聘的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市教育局进行指导和审核。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