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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8-08-15 19:35:49   地区:江西   浏览:0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全天,中途不休息。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题目命题出卷、阅卷由市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管理岗面试内容为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最后得分,并由考生签字认可。专技岗面试采取施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面试分数权重折算后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城乡建设网公告。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体检工作由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实施,按照确定的入围考察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2、考核。由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成立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看资料、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

3、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市城乡建设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报赣州市城乡建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体检、考核和公示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聘用。按中心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97—8181071 8181006

移动电话:13617077816 邓女士

13807079855 刘先生

邮箱:1103910574@.qq.com

附件: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