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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泉州市北峰中学和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校长遴选2人公告
2018-08-03 13:57:22   地区:福建   浏览:0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加5分:①获评省级优秀校长等类似称号的;②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名校长等类似荣誉称号的;③列入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培养对象,并完成全部研修课程的在职校级干部;④地市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领衔人等)。

在报名或现场审核时可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未提出申请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选聘面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选聘面试,选聘面试按应聘岗位分类组织。选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待报名截止另行发布。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与加分累加而成,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取高分者入围,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4、组织体检

组织各岗位综合成绩第1名进行体检,由丰泽区教育局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丰泽区教育局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体检不能确定为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5、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按与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由丰泽区教育局公开遴选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分析,并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公选职位作出评价并提出任用建议意见。考察人选需提供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综治证明等。若考察组认为考察人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且体检合格者进行递补。

6、确定等次和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泽区政府网”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同步就拟聘用人员适用的人才政策规定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7、决定聘任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和任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丰泽区外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送达之日起60天内办完调动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③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④放弃聘用资格者;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8、聘任待遇

(1)丰泽区外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丰泽区内拟聘用人员签定合同后,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中共丰泽区教育局党组组织对其进行考核,丰泽区外应聘人员考核优秀的,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再奖励安家费20万元,合格的一次性再奖励安家费10万元;丰泽区内应聘人员考核优秀的,由丰泽区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再奖励10万元,合格的再奖励5万元,并正式聘用,任期三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其校长职务,另行安排。首任任期结束,经考核通过后可予续聘。

(3)根据泉州市及丰泽区人才政策,拟聘用人员如符合教育人才和名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教育人才特殊津贴和名教师特殊津贴。

(4)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可按照其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级别进行安排。

(5)拟聘用人员聘用后在我区落户,家属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随迁。配偶需要就业的,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区有关职能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属于在职公办教师或卫技人员的,经业务考核和政审合格,可以直接办理调入手续。

(6)拟聘用人员子女可在我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校自主选择入学,由丰泽区教育局给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