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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莒县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93人简章
2018-07-07 23:47:27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离聘用单位,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其中,符合县委《莒县引进和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发展办法》(莒发〔2015〕13号)或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莒政发〔2017〕39号)有关规定的,人员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莒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xi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6201878 0633-6206013

原标题: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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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xls

2.2018年莒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