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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深圳市坪山区招聘职员26人公告
2018-06-16 08:15:19   地区:广东   浏览:0

3.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有关信息上传征信系统;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不合格则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入围面试。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及面谈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由招考组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面谈次日(暂定6月21日)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http://www.szpsq.gov.cn/)。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6月22日)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组织及形式。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组织,各招聘单位参与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

(四)成绩公布。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入围笔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各岗位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如面试合格的人数不足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六)发布公告。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次日(暂定6月23日)在深圳市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四、笔试

入围笔试的考生须按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坪山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确定入围拟聘人选。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三)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暂定7月9日)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在深圳市三甲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报请坪山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向坪山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为5年。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试用期(本科生和研究生均为12个月)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