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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引进优秀人才157人公告
2018-06-06 18:15:34   地区:广西   浏览:0

(二)享受的待遇

1. 博士或具有正高职称以上的专家

(1)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待遇,下同)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月分5年给予12万元安家费补贴,已满5年或5年内调离本县的,期满之月或调离之月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2)住房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或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引进人才租赁住房或企事业单位筹集的人才住房的,租金实行减免政策。引进人才在本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按扶绥县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120㎡的2倍给予租金补贴,按月发放;

(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扶绥完成5年(工作年限从合同签订之月算起)工作任期后(含入编的人才)即可申请购房补贴,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扶绥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120㎡的50%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余下的50%在扶绥工作满10年后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一次性补贴。

(4)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5)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安排到当地最好的学校就读。

2. 硕士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

(1)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月分5年分别给予“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6万元安家费补贴,已满5年或5年内调离本县的,期满之月或调离之月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2)引进人才租赁住房或企事业单位筹集的人才住房的,租金实行减免政策。引进人才在本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县财政每年分别给予“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800元、3600元的租金补贴,按月发放;

(注:如果办理入编手续的不享受以上优惠待遇)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扶绥完成5年(工作年限从合同签订之月算起)工作任期后(含入编的人才)即可申请购房补贴,分别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扶绥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100㎡、80㎡的50%给予“985、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余下的50%在扶绥工作满10年后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一次性补贴。

3. 全日制本科生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租赁住房或企事业单位筹集的人才住房的,租金实行减免政策。引进人才在本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县财政每年给予3600元的租金补贴,按月发放;

(2)“985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扶绥完成5年(工作年限从合同签订之月算起)工作任期后(含入编的人才)即可申请购房补贴,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扶绥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80㎡的50%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余下的50%在扶绥工作满10年后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一次性补贴。

六、 具体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将于本次报名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邮件、电话形式告知,请耐心等候。

七、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 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九、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扶绥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1-7510959

原标题:广西崇左市扶绥县2018年引进优秀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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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招聘优秀人才职(岗)位设置计划一览表

扶绥县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