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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8-05-30 17:22:08   地区:广西   浏览:0

注意事项: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报考者,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报考条件为新闻、出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经自治区纪委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面试环节。其他职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数。

1. 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

(3)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笔试成绩。

2. 面试

(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在45分及以上,并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笔试开考的职位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或笔试成绩不达标,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聘用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

(3)面试前1天,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个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考核组需再次进行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