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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直单位2018年公开遴选(选调)22名工作人员(第一期)公告
2018-05-30 17:35:19   地区:甘肃   浏览:0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市人社局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的比例不超过1:2。

2.组织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履历分析、考察组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根据各遴选(选调)部门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上报的拟遴选(选调)对象考察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体检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选调)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对象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按本职位综合排序名次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照人事调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或调动手续。

附件:

1.酒泉市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第一期)职位表和报名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9日

来源:

http://www.jqrs.gov.cn/Article/bj/201805/9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