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名公告(第二季度)
2018-05-14 17:25:44   地区:重庆   浏览:0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才艺展示内容须与报考岗位相关(如:葫芦丝教师岗位须现场吹奏葫芦丝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专业技能实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报考县教委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和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请登陆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核总成绩等。公示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