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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8-05-12 08:45:14   地区:云南   浏览:0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由市工信委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市工信委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在体检规定时间内(以体检通知为准),因考生自身原因(怀孕除外)无法完成体检,或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事宜由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一)昆明市信息中心:0871-63175003

(二)昆明市化工技工学校:0871-65017276、65010340

(三)昆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0871-63633738、63648338

(四)昆明市节能监察支队:0871- 68320568

(五)昆明市经济干部学校:0871-65323584

十二、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77252

市工业信息化委人事处: 0871-63135910

市工业信息化委机关纪委: 0871-63962125

原标题: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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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