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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桐城市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人公告
2018-05-12 08:48:1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4.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四)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考察

1.人选确定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含加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择优选岗

岗位代码为:2018005、2018006、2018007、2018008报考同一岗位类别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政府网等网站上公示7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