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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潍坊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人才17人公告
2018-04-23 18:04:19   地区:山东   浏览:0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面试(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挑选业内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量评价。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多种方式组织。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3天将有关面试信息告知应聘人员,内容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形式及个人需提前准备的事项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成绩在潍坊人事考试网站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合格的原则上按招聘的岗位层次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另附2018年潍坊市昌乐县公开招聘优秀岗位汇总表(附件5),所招聘岗位为昌乐县事业单位岗位。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和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18988186,153189881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6—827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