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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太仓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8人简章
2018-04-20 07:29:14   地区:江苏   浏览:0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太仓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监督电话: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 0512—5353117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3534846。

十、本简章由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520153、53890607)。

原标题:2018年太仓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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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仓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太仓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