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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太仓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8人简章
2018-04-20 07:29:14   地区:江苏   浏览:0

3、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太仓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太仓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 2018年5月13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8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到太仓市卫生培训与健康促进中心(太仓市城厢镇致和塘西路55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中国太仓政府网站。

五、面试

1、面试通知的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自己查阅中国太仓政府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能力为主,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主管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中国太仓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