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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2018-04-20 07:34:41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农科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农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8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与联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农科院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农科院网站http://www.jxnky.com,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3778004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872537 82228947

原标题:2018年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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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018年嘉兴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嘉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