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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凉山州蚕种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0人公告
2018-04-20 07:35:24   地区:四川   浏览:0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nmj.ls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须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书》。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1.信息发布方式:公告、补充公告、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公示等都在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http://nmj.lsz.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在网站上查询或到州农牧局咨询,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凉山州农牧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995728(凉山州农牧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4-6954792 (州纪委派驻农牧局纪检组)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农牧局公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凉山州农牧局关于凉山州蚕种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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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蚕种场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