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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凉山州蚕种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10人公告
2018-04-20 07:35:24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计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周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计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公告的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报名时带齐加分所有材料,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送交凉山州农牧局人事科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详见凉山州农牧局门户网站。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考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达不到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科目后分数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最低分数不能低于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平均分的70%。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时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

由凉山州农牧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填写政审表。进入政审环节后政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的由公招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