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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省廉江市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230人公告
2018-04-18 08:32:00   地区:广东   浏览:0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附件4)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6年、2017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具体见《考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4月28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于2018年4月27日下午18:00前在岭南师范学院新区体育馆前公布。

(三)面试。面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每名面试考生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英语专业考生用英语上课,其他专业考生用普通话上课)。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签领面试成绩通知。

(四)面试纪律。面试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面试纪律详见考场公布处(岭南师范学院新区体育馆前)。

七、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公布面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八、签订协议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期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协议书的,不得参加体检。

九、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廉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五)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廉江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