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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招聘2名新闻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04-10 18:52:27   地区:四川   浏览:0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替补。

公示无异议并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十一、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面试、笔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