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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11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02-22 09:56:36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对象人数少于引进计划数时,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者,列为综合评价对象。

(四)综合评价

对综合评价对象的学习经历、学历成绩、综合素质、政治素质、社会活动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择优确定面谈对象。

(五)资格复核及面谈

面谈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谈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面谈注重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谈合格后,根据综合评价排序并结合面谈结果进行综合比选,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工作岗位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非鹿城区户籍的拟引进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3个月内将本人户籍迁移至鹿城区,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88030939

原标题: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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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样本).docx

4、综合成绩排名证明(参考样本).docx

5、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大纲.doc

6、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