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招聘4人公告
2018-01-18 09:26:07   地区:海南   浏览:0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隶属海南省教育厅,从事基础教育、学校管理、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等的研究与指导,以及相关的校长、教师培训工作,为正处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育研究队伍建设,优化教育研究队伍结构,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育研究3个岗位共4人,具体是:

教育质量监测研究岗位,2名;教育政策研究岗位,1名;基础教育课程研究岗位,1名。(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相关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6日-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newhy0898@sina.com。

报名所需材料:

1.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个人照片(证件照);

3.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毕业证(本、硕毕业证合成一张)、学位证书(本、硕学位证合成一张);

4.其它相关资格材料: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职称证书等。

 

(三)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下载填写“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报考相应岗位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格材料,报名时应以清晰照片或扫描件(jpg、pdf格式)形式报送,如未报送,按自动放弃处理。

3.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如果具有所报岗位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应提供加盖单位证明公章的岗位所需条件证明材料,以及证明工作年限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中的至少一种,不能出具以上证明的,视为无相关工作经历。

5.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7.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是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官网“好研网”(网址:http://www.cerhy.com),招聘期间将发布多个公告和公示,含有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信息,请务必及时查看。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安排在报名期间,招聘工作办公室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2月1日前以邮件和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资格初审合格安排复审及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在邮件中收到准考证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应自行打印参加考试签到,并凭该打印件在考试现场换领准考证原件。各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1:3比例的,递减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