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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喜德县考试招聘事业人员28人公告
2017-12-18 11:40:29   地区:四川   浏览:0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名信息表》2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2017年11月30日前办理了辞职手续的人员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红头文件。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在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会计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喜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xd.gov.cn/)进行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档案内容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