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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邯郸涉县招聘医护类工作人员93人公告
2017-12-11 23:09:00   地区:河北   浏览:0

4、笔试

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医学类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等内容)和职业能力测验。

定向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本次招聘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使用同一套笔试题本笔试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数。考生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018年1月7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在201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情况依据招聘岗位进行分组。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均为6分钟。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5:1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题本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且为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每10人为一组于当天当场统一公布。

参加定向招聘的治安管理员考生不参加面试。

6、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总成绩。

定向招聘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40%+考核分值×60%=考生总成绩。

6、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2018年1月24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事项。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7、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截止在2018年8月30日,需提供毕业证、人事(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后方可参加考察,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参加定向招聘的治安管理员考生由县公安局负责考核、考察,考核分值占总成绩的60%,考核结果须在2017年12月30日报至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领导小组。

 

8、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经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