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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兴国县选调133人公告
2017-12-11 23:55:21   地区:江西   浏览:0

(3)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已参加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方式

1、公务员与参公职位

(1)乡镇机关公务员类

①笔试。填报了乡镇公务员类职位的,必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予选调。

②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拟选调人员单位实地考察或调档等方式审查相关信息和档案材料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③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④公开择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择岗位,笔试成绩相同者,按全日制学历高低、现有最高学历高低、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级次数、参加工作后个人获县级以上荣誉情况、工作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择岗)、年龄大小(年龄小的优先择岗)项目依次对比,优胜者先择岗。

对因本人放弃择岗、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县直单位(含县直机关公务员类、参公管理群团组织类、参公事业类)

综合文秘职位选调方式:

①笔试。填报了综合文秘职位的,必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公文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文字表达能力。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人员,不予选调。

②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拟选调人员单位实地考察或调档等方式审查相关信息和档案材料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③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④公开择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择岗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不得选择行政机关单位),笔试成绩相同者,按全日制学历高低、现有最高学历高低、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级次数、参加工作后个人获县级以上荣誉情况、工作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择岗)、年龄大小(年龄小的优先择岗)项目依次对比,优胜者先择岗。

对因本人放弃择岗、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综合文秘职位以外职位选调方式:

①考察。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集体研究制定考察方案,并可根据职位需要自行设定考察环节和内容。并组织人员到报考对象工作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②拟定初步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或班子集体研究被考察对象是否适合选调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所有适合选调岗位的人员进行比较排名,同时将拟定选调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③资格审查。对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人选组织人员调档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选调资格。如有不符或不实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④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察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3)调剂

①职位选调首先在第一志愿填报了相应职位的人员中选择,若某职位未选满,则在第二志愿填报了该职位的人员(非因自动放弃而未被第一志愿选调单位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中按相应选调方式继续选择。主动放弃填报志愿单位选调资格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