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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澄迈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8人公告
2017-12-04 22:54:30   地区:海南   浏览:0

(2)学历(20分):博士研究生计20分,硕士研究生计18分,大学本科计16分,大学专科计14分,中专计12分,高中计10分,初中以下计8分(以最高学历为主,多学历不重复计分)。

(3)职称(技能等级)(20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计20分、中级职称(技师)计18分、助理级职称(高级工)计16分、技术员级职称(中级工)计14分。

(4)职务(20分):正科级及以上计20分(含享受正科级待遇,下同)、副科级18分、正股级16分、副股级14分,其他人员计12分。

(5)奖励(15分):获省部级以上劳模的奖励10分,国家、省部级奖励(有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文件,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计分,下同)一次奖励计5分,厅局级奖励一次计3分,县市级奖励一次计2分,林区林场级奖励(仅限2015年12月前所获奖项)一次计1分,多项奖励计分上限为15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完成时间:12月12日前)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评分,按照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次序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考核(完成时间:12月14日前)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完成时间:12月17日前)

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完成时间:12月19日前)

澄迈林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完成时间:12月26日前)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县编委办、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3-5年。

八、纪律和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林业局、澄迈林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严谨,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回避的情形和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仅限于本次澄迈县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使用。

原标题:澄迈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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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xls

澄迈县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