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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松原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50人公告
2017-11-06 22:32:32   地区:吉林   浏览:0

(二)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7年11月10日9:30至12月2日15:30。

由引才单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 http://www.jlsyrc.com.cn/ms/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2月2日15:30,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12月2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12月3日12:00前打印《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资格复审时考生在《报名表》的报考承诺栏手写签名,交由引才单位审核。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相关材料。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次引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在报名网站、松原党建网、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合格的考生,须统一到松原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松原市委组织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松原市委组织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引进人选在松原党建网、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引进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无法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七、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应与我市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编制待遇。给予松原市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2.调任提拔。引进的人才纳入副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生活补贴。引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2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平均发放完毕。引进人才在5年服务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公开招聘、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松原市,否则按自动放弃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4.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在提供人才公寓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松原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5.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