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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2017年7号)
2017-10-26 23:15:35   地区:吉林   浏览:0

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附件1)。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附件1)所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

报名地点: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二楼报名大厅(地址:长春市宾委路91号)。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6个月内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证件照3张、《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三)《准考证》

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至11:00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二楼报名大厅(地址:长春市宾委路91号)领取。笔试的地点和要求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以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7年11月30日,可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7日9时至16时,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408室),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优惠政策。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于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五)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长春市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