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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7-10-17 22:28:08   地区:海南   浏览:0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区外。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74379;

监督电话:0898-65374652。

原标题:2017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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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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