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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蓬莱市中小学教师招聘15人公告
2017-09-29 10:42:0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蓬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10月1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须取得相应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0月13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蓬莱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一楼(蓬莱市县后东路68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初审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和填写完整的《2017年蓬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现场资格初审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所属乡镇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缴费标准

现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